1、負責小區設施設備的接管驗收工作。接收設施設備技術資料,分系統按照圖紙和質量標準逐一進行檢驗驗證和接管,并向開發建設單位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建議。
2、負責配合業主(住戶)驗房及向業主(住戶)交房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開發建設單位進行整改。
3、負責對業主(住戶)室內裝修的審批、監管:
(1)對業主(住戶)裝修方案和裝修申請進行審批。
(2)對裝修現場進行巡視檢查,及時發現違反裝修施工管理規定和裝修申請內容的情況,對違章裝修提出整改措施。
(3)負責裝修驗收工作。
4、負責小區土建、電力、通訊、電梯、暖氣、生活熱水、給排水、保安、消防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修、維護保養。
(1)負責提出各系統的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計劃,并按月組織落實實施。
(2)負責公共區域設備設施的巡視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以及接受公司其他部門和客戶的報修,及時發現、處理和解決公共設備設施存在的問題,排除故障、消除隱患。
(3)負責高低壓配電室、熱力站、空調機房、水泵房的運行管理工作。
(4)負責對電梯維保單位的維修保養質量及服務質量進行跟蹤和監督管理,每月對電梯進行巡視檢查。
(5)負責對業主(住戶)室內共用設施進行巡視檢查和維修保養。
5、負責為業主(住戶)室內設施、設備提供有償維修服務。